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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11-2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编号:2024-95

债券代码:128141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

26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

1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07%;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0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2.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2024-9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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