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6证券简称:世荣兆业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
立董事周泽鑫先生、冯荣超先生、龙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上述人员申请辞去各自的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中,周泽鑫先生同时辞去董事长职务。上述人员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辞职后,周泽鑫先生、龙隆先生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冯荣超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泽鑫先生、冯荣超先生、龙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周泽鑫先生、冯荣超先生、龙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王宇声先生、吕海涛先生、姜会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选完成后,
1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宇声简历王宇声,男,1971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4年2月起任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4年4月兼任横琴粤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王宇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
公司的母公司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职务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
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吕海涛简历吕海涛,男,198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200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司法厅人事处副处长、律师管理处处长、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监等职务。2023年10月起任
2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总经理助理;2024年3月兼任深圳市宝
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24年6月兼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吕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
公司的母公司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合规官、总经理助理职务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姜会红简历姜会红,女,1979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助理、横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副总监、总监。2020年6月起,任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姜会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
公司的母公司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职务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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