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协鑫能科公告编号:2024-06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
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
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