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协鑫能科公告编号:2024-08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