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证券简称:精工科技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
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2日、2024年 10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750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65%,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不低于500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1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后续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回购股份已达回购方案的回购数量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11月8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499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7.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126690.47元(不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7499982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6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73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2%,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48409”。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数为125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为58233200份,每份份额为1元,共计缴纳认购资金为58233200.00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7390000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资金来源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以上认购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4】439号《验证报告》审验。
202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3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1月6日过户至“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7.88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3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2%。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参与对象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
个月后分三批解锁,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2%、30%、38%,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前述人员外,本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的表决权,且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换取员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