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证券简称:精工科技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根据《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
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黄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124人,代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5665.72万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5.8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持有人
会议职责权限的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5665.7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管理委员会组成的规定,本次持有人会议同意选举蔡高峰先生、黄文萌先生、陈利民先生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述管理委员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5665.7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蔡高峰先生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
关持有人会议权限和管理委员会职责的规定,持有人会议现授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
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9、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665.7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