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96证券简称:豫能控股公告编号:临2024-6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二)2024年10月17日会议以巡签表决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余德忠董事长、余其波、李军、贾伟东董事和
史建庄、赵剑英、叶建华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余德忠董事长主持。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兑付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规定,高管人员年度绩效工资依据董事会对该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总额为447.49万元人民币,结合任职时间和考核规定兑现薪酬余额。
本次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余德忠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兑付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满足林州豫能 100MW 风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豫能”)增加注册资本金
11.04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林州豫能注册资本将从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54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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