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3月9日,豫能控股公告,为解决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2010年、2013年、2022年,双方分别签署了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委托公司管理。鉴于2022年股权委托协议已到期,拟续签股权委托协议。
河南投资集团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2家未上市电力企业的股权委托豫能控股管理,按不超过1000万元/年向豫能控股支付托管费用。与2022年股权委托协议约定一致,受托管理费用分为固定托管费用和浮动托管费用两部分。其中,固定托管费用为500万元/年,与受托企业的经营业绩无关;浮动托管费用由河南投资集团结合被托管企业的行业形势和生产经营业绩,对豫能控股进行绩效考核后确定,最高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年。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履行河南投资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尽量避免或减少双方之间的同业竞争。该交易每年可为公司带来不超过1000万元托管收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