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招商港口: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06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招商港口 股票代码:001872.SZ

债券简称:24 招港 K1 债券代码:148877.SZ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基于对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

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4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89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5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19.05万股至1234.92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2500282481股的比例为0.25%至0.4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1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减少注册资本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

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定于2024年11月6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8877

(三)证券简称:24 招港 K1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3、发行规模:人民币20.00亿元,债券余额20.00亿元;

4、票面利率:2.18%

25、起息日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4年8月23日,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8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

(四)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11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

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见下文中信证券联系方式)。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2、发行人;

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十)中信证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18层

联系人:冯源、邱承飞

3联系电话:0755-23835497

邮编:518048

邮箱:project_cmport2019@citics.com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附件三)。

四、表决程序/提出异议程序和效力

(一)倘若本期债券持有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

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11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

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异议的,需提

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

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

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

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二)在异议期内

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4(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

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表决权/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详见附件二)。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

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如若该期间未收到异议函,则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将按照相关规则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将按

照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二)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或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其他无。

5七、附件

附件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异议函

附件三: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本页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4年月日附件一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本人的代理人参加招商局港口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

书签署日起至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

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表决意见《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同意反对弃权案》

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

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证券账户号持有债券名

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称码称合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异议函

是(选择“是”则无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否表决权)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2、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3、其他与本次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证券账户号持有债券名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债券持有人名称

码称张)合计年月日附件三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基于对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

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4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89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5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19.05万股至1234.92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2500282481股的比例为0.25%至0.4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根据上述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特提请“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持有人审议并表决:因本次注

销股票导致的减资,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发行人提供额外担保。

以上议案,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