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高潜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拟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人员、高潜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管理中心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管理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第二个行权期202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第三个行权期202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行权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202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注:1、上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基础,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若有)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考核时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和特别授予部分)的激励
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5年-2026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期
注:1、上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基础,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若有)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考核时剔除
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二)激励对象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绩效考核
1、股票期权业务的业绩考核目标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及子公司考
核年度的业绩完成比例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及子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具体见下表:
考核完成率(X) X≥100% 100%>X≥50% 50%>X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
100% X 0%
面行权比例
2、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及子
公司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比例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及子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见下表:
考核完成率(X) X≥100% 100%>X≥50% 50%>X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
100% X 0%
面行权比例
(三)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100%100%80%0%
2、限制性股票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100%80%0%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期间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考核期间内,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管理中心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管理中心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三)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二)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