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9证券简称: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4-038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
于2024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肖红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1/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高潜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拟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
2/4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
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
与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
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行权数量及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6)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7)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要求激励对象返还已行权股票期权收益,办理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相关文件。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9)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明确规定须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据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及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事宜;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1)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3/4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管理
层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