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祺电气”、“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赵亮、安楠
(三)协办人:李奇朋
(四)培训时间:2024年12月3日
(五)培训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层303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安楠、李奇朋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主要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监高的行为规范,上市公司应重点关注的重大规范等事项进行了重点讲解。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要性及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1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雪祺电气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深入地学习了信息披露制度,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的行为规范,上市公司应重点关注的重大规范等事项等内容。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2(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亮安楠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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