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3证券简称:翔腾新材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1、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686868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0000元(含税),
2023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13737377.6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有总股本68686888股,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686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3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28.93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为28.73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
咨询联系人:徐利
咨询电话:025-83531005
传真电话:025-83479092
八、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