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7证券简称:海森药业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
式跃先生、郭海燕女士、王雨潇女士及王雨潇女士控制的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9.88%稀释至68.51%,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
2024年10月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总股本由
100640000股增加至102653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由69.88%被动稀释至68.51%。具体如下:1.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1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猴塘社区广福东街 23 号总部中心 D住所
幢东楼1802-1室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式跃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广福东街 23 号D 幢东楼 1801住所室信息披露义务人4郭海燕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信息披露义务人5王雨潇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0月30日股票简称海森药业股票代码001367
增加□减少√
变动类型总股本增加导致持一致行动人有√无□(可多选)股比例被动稀释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东名称增持/减持股数股、B 股等) 增持/减持比例(%) (万股)浙江海森控股有
A 股 0 被动稀释 0.65限公司
王式跃 A 股 0 被动稀释 0.39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A 股 0 被动稀释 0.22合伙)
郭海燕 A 股 0 被动稀释 0.07
王雨潇 A 股 0 被动稀释 0.05
合 计 A 股 0 被动稀释 1.37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资金来源(可多其他□(请注明)
选)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7032.9669.887032.9668.51
其中:无限售条件0000股份有限售条件
7032.9669.887032.96
股份68.5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
履行已作出的承是□否√
诺、意向、计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是□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按照《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是□否√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