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证券简称:永顺泰公告编号:2024-038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因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会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于会娟、王勇。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1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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