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证券简称:光华股份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5)主持人:董事长孙杰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1024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113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7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8982
4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1752%;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0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79%;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7024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81%。
*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孙杰风,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22%,回避表决议案12.00;
关联股东孙培松,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回避表决议案12.00;
关联股东孙梦静,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回避表决议案12.00;
关联股东海宁风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回避表决议案12.00;
2(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议案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7.00《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议案8.00《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00《关于预计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孙杰风先生、孙培松先生、孙梦静女士及海宁风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议案13.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4.00《关于修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议案15.00《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帅棋叶强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9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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