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对公司2024年度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决策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地监督检查。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次数: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日召开监事会第三届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4年4月23日召开监事会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预计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5月15日召开监事会第三届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4、2024年8月27日召开监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4年10月25日召开监事会第三届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较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能够忠实履行职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设有独立财务部门,建有独立财务账册,并进行独立核算;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没有损害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能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检查募集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按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及时披露,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下一年度工作要点
下一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全体监事会成员将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