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关于董事会人员机构的相关情况
2017年7月20日,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孙杰风、姚春海、张宇敏、朱志康、卢孔燎、王维斌、钱俊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卢孔燎、王维斌、钱俊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杰风为公司董事长。
2020年7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孙杰风、姚春海、张宇敏、朱志康、卢孔燎、王维斌、钱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卢孔燎、王维斌、钱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杰风为公司董事长。
2023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孙杰风、姚春海、张宇敏、朱志康、褚国弟、孙卫国、顾建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褚国弟、孙卫国、顾建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杰风为公司董事长。
(二)关于年度内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均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具体情
况如下:1、2024年4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4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孙梦静女士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4年5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2024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4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年度内公司董事会筹办的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框架下,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相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2024年度董事会共召集召开1次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1、2024年5月15日,董事会召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4年内,董事会认真执行了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各项事项。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5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
组织架构,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是提升公司效益的根本因素。为此,董事会要在已建立的内控制度框架下有效运作,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更为有效、适合本公司运作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使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达到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
(二)董事会要求经营班子进一步优化企业管理流程,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促使企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立防范各种风险的保障机制,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全体董事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观念体现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使公司章程成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确保公司的一切行为依法合规进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决策水平。董事会要与时俱进,学习和借鉴先进
公司的治理理念、方法和实践经验,围绕发挥董事会的核心作用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董事的教育和培训,使董事及时、有效地掌握现阶段各种监管政策,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要充分发挥董事的作用,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定,对重大决策提出独立客观的判断意见,推动董事会的决策工作。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