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1证券简称:胜通能源公告编号:2024-05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闫建涛、罗进辉和杨冰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