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4证券简称:长青科技公告编号:2024-042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
银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胡锦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枫、监事吴晨杰、职工代表监事刘延兴、副总经理薛斌峰、副总经理张运宏、总工程师李群力、财务总监凌芝
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