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9证券简称:铭科精技公告编号:2024-038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
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
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夏录荣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东莞市塘厦人民政府签订《《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书》,拟投资3.6亿元人民币建设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增资扩产项目;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代理人全权
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及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