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511.1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289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468.0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22.18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出具 XYZH/2023SZAA5B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1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目前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6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存储方式
亿道信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7718764469342585026.00活期
亿道信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443066508013006689753938.99活期
亿道信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771876446934-理财
亿道信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443066508013006689753-理财
亿道信息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91000123090001848415475279.13活期
亿道信息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91000123290000214650000000.00存单
亿道数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75107688828922366725.90活期
亿道数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4430665080130071373088530.29活期
次元之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59750993100086910340.42活期
合计97346840.73-
注1:910001230900018484为公司在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银行账号,910001232900002146为公司募集资金所购买的定期存单存放的银行账号。
2注2:上述余额包括了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在上市初期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而发
生募集资金划款错误所收取的利息(后及时将相关款项及对应利息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手
续费扣减,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执行完毕,因此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实手续费募集资金余额利息收入账户 拟投入募集资金 际已投入金 支出 E=(A-B+C-
(C)
金额(A) 额(B) (D) D)坪山研发及产
业化基地建设64422.1856362.151674.210.519733.74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45688.78689.830.110.95
合计109422.18102050.922364.040.629734.68
注1:上述利息收入包括了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在上市初期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
而发生募集资金划款错误所收取的利息(后及时将相关款项及对应利息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注2: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3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执行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亦将予以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依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
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
4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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