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证券简称:德明利公告编号:2024-111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魏宏章先生的告知函,获悉其对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是否为控占其占公是否股股东或本次质押所持司总质押是否为限为补质押到质押股东名称第一大股数量股份股本起始质权人售股充质期日用途
东及其一(股)比例比例日押
致行动人(%)(%)
2024办理解
中国银河年11除质押个人资
魏宏章否350000040.412.35否否证券股份月18登记手金需求有限公司日续之日
二、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股东或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质押起解除质股东名称第一大股股份数量股份比例本比例质权人始日押日
东及其一(股)(%)(%)致行动人
2024
2024年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魏宏章否299000034.522.01年2月月19限公司
5日
日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魏宏章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本次质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押及解本次质押已质押除质押及解除质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东名持股数量持股比股份限占已质未质押股占未质前质押押后质押股份比例股本比例称(股)例(%)售和冻押股份份限售和押股份
股份数股份数量(%)(%)
结、标比例冻结数量比例量(股)
记数量(%)(股)(%)
(股)
(股)
86617529900350000
魏宏章5.8240.412.350000
5000
四、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魏宏章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已质押的股份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关于魏宏章先生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魏宏章先生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