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证券简称:德明利公告编号:2024-10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李虎、董事叶柏林、独立董事周建国、独立董事曾献君、独立董事杨汝岱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召集。因董事长李虎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田华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
入1420913652.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58504.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7.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其他报告如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管理建议书等不另行收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的需要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组织架构图中各中心(部门)的下设具体职能部门(如有)进行设置和修订。修改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
中康路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栋2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2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