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证券简称:康冠科技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管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为深圳大华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459291.7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721956646.6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2024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2195664.67元。根据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孰低原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40692595.21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7004153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074754.00元(含税)。预计2024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合计金额为
126074754.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15.13%;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26074754.00411943567.8045416689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33459291.721282586548.941515598222.4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932671227.23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240692595.21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992185216.80
(元)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210548021.0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992185216.8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否情形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中确定的现金分红
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并兼顾了股东和中长期利益。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远的健康发展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理性。
四、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459291.72元,预计2024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合计金额为126074754.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业务主要包括各类智能显示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以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能交互平板、创新类显示产品、专业类显示产品及智能电视等。公司目前处于前沿科技赋能、显示技术升级、创新类显示产品品类拓展等关键时期,正努力推进新兴前沿技术与智能显示产品的加速融合,因此存
3在相应的研发投入需求。同时,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稳步提升,营运资本
需求增长,因此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保证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预计2024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合计金额为
126074754.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15.13%。
(二)2024年末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
发支出、创新类显示产品的项目投入以及海外市场开拓等方面,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
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表决情况。此外,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并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四)公司将不断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
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政旦志远审
字第2500134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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