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6证券简称:长江材料公告编号:2024-055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概况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671733.28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5468864.74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0.00元,减去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42731853.20元,合并
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25408744.82元。
2024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735068.51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507613337.01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减去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42731853.2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0616552.32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0616552.32元。二、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股份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此初步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29240734.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该预案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制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