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要求,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深圳中
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下属参股企业深圳市鸿富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港”)的实际经营情况,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鸿富港30%股权。
2、本次交易已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国资监管规定,对鸿富港进行了评估和审计,本次公开转让股权的挂牌底价以不低于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若首次正式挂牌期满,未征求到合格受让方,则以不低于首次挂牌价格90%的价格再次挂牌。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开挂牌征集结果后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
交价格及成交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结果尚需报国资主管部门备案。
1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要求,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结合下属参股企业鸿富港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鸿富港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底价不低于公司拟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值(最终以国资主管部门的评估备案值为准)。若首次正式挂牌期满,未征求到合格受让方,则以不低于首次挂牌价格90%的价格再次挂牌。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开挂牌征集结果后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电港不再持有鸿富港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转让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鸿富港30%股权。标的公司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WMRD1K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2号富士康工业园
B9栋 301
5、法定代表人:杨爱美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27、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1日
8、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的研发调试安装;工业机械设备的租赁;提供电脑及其周边配件、通讯产品及其配件、光电产品及其零组件、工业机械设备及其零组件、
金属制品、塑胶制品、模具、仪器仪表、连接器、线缆组件、电子产品、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集成电路等产品的上门安装维修服务和售后服务;依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产品销售;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限制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富泰捷科技发展(深圳)有
1800040%
限公司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
260060030%
公司深圳市星海领航创业投资
36006003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20001200100%
10、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4年1-5月营业收入12020745255
利润总额3882-423
净利润3082-237项目2023年末2024年5月末总资产5306344702净资产1524715056
11、标的股权权属状况:截至目前,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
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12、不存在公司为鸿富港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形。鸿富港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公司分别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鸿富港进行审计、评估。根据中企华目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鸿富港股东全部权益于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的评估值为16848.47万元(最终以国资主管部门的评估备案值为准)。本次转让股权的挂牌底价不低于公司拟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值。
若首次正式挂牌期满,未征求到合格受让方,则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国资监管规定,以不低于首次挂牌价格90%的价格再次挂牌。
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开挂牌征集结果后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鸿富港在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的损益,由转让后的股东享有或承担。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所持有鸿富港的全部股权,有利于推动公司非核心业务资产的投资退出,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交价格及成交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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