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6证券简称:陕西能源公告编号:2024-056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20人,代表股份272458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6555%。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
代表股份24116650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311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19人,代表股份3129177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445%;
3.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718人,代表股份
129177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4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到现场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2346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98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11800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516%;反对98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95%;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9%。
该议案获得通过。
2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闫思雨律师、郭蔚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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