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8证券简称:一彬科技公告编号:2024-038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
允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6)。
1(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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