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8证券简称:一彬科技公告编号:2024-040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类别项目本期计提金额(元)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419898.60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0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85783.12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792099.35合同资产减值损失0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13659338.96
合计16172921.33
二、核销资产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经谨慎评估和决策后,对公司符合资产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12050198.93元。
1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的计算方法同应收账款
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账龄组合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款项
3、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2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账龄组合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款项
(二)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考虑到自身产品种类规格较多,下游整车市场行情存在一定波动性的特点,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周转材料基于存货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具体如下:
库龄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91天-180天可变现净值为账面价值的95%
181天-365天可变现净值为账面价值的90%
366天-730天可变现净值为账面价值的70%
731天-1095天可变现净值为账面价值的50%
1095天以上可变现净值为0.00元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16172921.33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12050198.93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4122722.40元,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后,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41578723.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98585.38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3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计提2024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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