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8证券简称:一彬科技公告编号:2024-03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计提2024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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