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0证券简称:铖昌科技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罗珊珊女士、王立平先生、白清利先生、王文荣先生、马广富先生、夏成才先生、蒋国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珊珊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000股,回购价格为19.7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披露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