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9证券简称:欧晶科技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7098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做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2024年8月22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该通知载明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2024年9月27日,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公司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9月2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其他事项
1保持不变。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15-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良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142329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0234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股份62094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85411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854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9%。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世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192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57%;反对59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63%;弃权36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11%;反对59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638%;弃权36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52%。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持有“欧晶转债”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良先生、张敏先生、马斌先生、
3马雷先生、王赫楠先生、梁康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张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20032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759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710%。
表决结果:通过。张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200262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691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916%。
表决结果:通过。张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马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200264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693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944%。
表决结果:通过。马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马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200261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691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4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914%。
表决结果:通过。马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王赫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200261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691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915%。
表决结果:通过。王赫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选举梁康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200262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692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923%。
表决结果:通过。梁康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斌权先生、张心灵女士、吴振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陈斌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200265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694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953%。
表决结果:通过。陈斌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3.02选举张心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20042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852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01%。
表决结果:通过。张心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吴振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200261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690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909%。
表决结果:通过。吴振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俊民先生、崔晓云女士为
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徐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张俊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200264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693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945%。
表决结果:通过。张俊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崔晓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4200274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70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056%。
表决结果:通过。崔晓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安琪、刘雅茜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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