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内蒙古
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欧晶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35.640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677769.5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7306969.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3708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2]11245-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725968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740311.33元。以上募集资金
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281189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承诺序号项目名称累计投入金额投资金额
1高品质石英制品项目18331.1715602.43
2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14516.5612170.88
3研发中心项目6389.352388.88
4补充流动资金3800.003800.00
合计43037.0833962.1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承诺序号项目名称累计投入金额投资金额
1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7612.584443.79
2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25288.42-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373.0313373.03
合计46274.0317816.8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情况及使用计划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利息收入、扣除手金额金额续费支出等)
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14516.5612170.882590.51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节余募集资
金(含利息募集资金承实际投入募募集资金待
项目名称收入、扣除诺投资金额集资金金额支付金额手续费支出
等)
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7612.584443.79383.592846.16
注:募集资金待支付金额主要指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以及质保金;募集资金节余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170.8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90.51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4443.79万元,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383.5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846.16万元(以上节余募集资金中均含理财及利息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3上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将
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4议通过后实施。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姜淼金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