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证券简称:汇绿生态公告编号:2024-074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将
于2025年3月15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第十届监事会人员的组成情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规定,决定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及其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会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熊忠武、王兆燚、金小川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情形: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十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附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熊忠武熊忠武,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市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所所长,宁波宁兴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园林设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园林设计研究院院长,宁波市勘察设计协会副主任委员,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评审专家,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设计分会的副会长,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理事,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的产业教授。
熊忠武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熊忠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王兆燚王兆燚,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园林绿化工程师。曾任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区域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负责人,鄂州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监事。
王兆燚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兆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金小川
金小川、男、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武汉万达瑞华酒店任职。现任职于公司行政管理部。
金小川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金小川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