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证券简称:立新能源公告编号:2024-056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4年8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8)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别会计处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