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新疆立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对立新能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公司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33333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239.3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2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47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开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于2022年8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亚南路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571187.96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资金已全部投入并已完成销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账户账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账号余额状态新疆立新能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销
650501616850000018430.00
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户新疆立新能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销
30020193192001026930.00
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户新疆立新能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已销
600900788011000016140.00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户新疆立新能源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已销
08012300000087530.00
股份有限公司木齐中亚南路支行户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说明公司经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009.74万元及已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761.90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045号)。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的情形。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伊吾淖毛湖 49.5MW 风力发电项目、伊吾白石湖 15MW 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小红山 8MW 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整体结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资金116708836.85元(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113717415.56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5月31日,公司已披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
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八、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立新能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核字[2025]010724号)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立新能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726272863.5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7801125.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35354728.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累计投资进度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本年度投入金额定可使用状否发生重大变
(含部分资总额总额(1)入金额(2)(%)(3)=效益预计效益态日期化
变更)(2)/(1)承诺投资项目
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 否 300170000.00 / 968539.07 235012694.71 78.29 2022.7.31 4696210.07 是 否
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
否93000000.00/61875.0067408718.7372.482022.5.311169772.01是否项目
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 否 62466400.00 / 61875.00 45588014.97 72.98 2022.4.30 3049233.72 是 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270636500.00/116708836.85387345300.42143.12//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26272900.00117801125.92735354728.838915215.80
合计726272900.00117801125.92735354728.8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无情况和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无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不适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不适用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不适用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前期投入330097404.01元其中:伊吾淖毛湖49.5MW 风力发电项目221986702.16元、伊吾白石湖 15MW 分散式风力发电项62728483.18元、小红山8MW
置换情况分散式风电项目45382218.67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不适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小金额及原因 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371.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已注向销全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无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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