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5证券简称:博菲电气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15号《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0000.00元,股本变更为80000000.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0517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348300.00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2年9月26日收到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62600000.00元。其中汇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的8110801012602522463账户金额为人民币92600000.00元;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的201000316396365账户金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的1204085029200276329
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的
3304040160000803871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的636860767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共计人民
1币3626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16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年10月,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缘”)
作为实施主体,博菲重能、时代绝缘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博菲重能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兴海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会同控股子公司时代绝缘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非预算单位专用
8110801012602522463759.37
兴海宁支行存款账户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非预算单位专用
201000316396365373388.49
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存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非预算单位专用
12040850292002763291979504.85
司海宁支行存款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非预算单位专用
330404016000080387111083.26
兴海宁科技支行存款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非预算单位专用
6368607674.24
司嘉兴海宁支行存款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非预算单位专用
890401220002587945980983.70
兴海宁支行存款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非预算单位专用
43216788801300020925855956.36
洲分行存款账户
合计8401680.27
2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明细金额
2022年9月26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金额362600000.00
减:募投项目支出247176994.02
其中:2022年募投项目支出125962346.97
2023年募投项目支出62015361.92
2024年1-9月募投项目支出59199285.13
减:购买理财产品100000000.00
加:收回理财产品100000000.00
加:理财收益1325211.18
加:利息收入2678331.93
加:收回临时补流20000000.00
减:临时补流4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31063020.75
减:补充流动资金59955351.55
减:手续费支出6496.52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401680.27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
3项合计人民币101682200.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868681.15元。
经公司2022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1682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
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868681.15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275 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31日将
107550881.15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8月19日,公司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就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4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拟新增全
资子公司博菲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时代绝缘作为实施主体,新增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和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产业园作为实施地点。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
在原实施主体博菲电气的基础上,新增全资子公司博菲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时代绝缘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的基础上,新增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产业园为募
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新增实施主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签署等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均无异议。2023年9月19日,公司已发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0日发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
1月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5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请详见附表2。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请详见附表2。
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401680.27元,除经批准的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6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3134.83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713.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2022年13809.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2023年10983.41
2024年1-9月5919.9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募集后承募集前承募集后承使用状态日期序实际投资实际投资与募集后承诺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诺投资金诺投资金诺投资金诺投资金(或截止日项目号金额金额投资金额的差额额额额完工程度)额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年产35000吨轨道交
1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27134.8327134.8324717.7027134.8327134.8324717.702417.132025年6月30日
设项目缘材料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000.006000.005995.546000.006000.005995.544.46
募集资金合计33134.8333134.8330713.2433134.8333134.8330713.242421.59
注: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由于位于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和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产业园的募投项目设备尚在陆续采购中,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
7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是否达到预计承诺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累计产能利用率年度年度年度年月实现效益效益20212022202320241-9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
1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308.25501.81810.06不适用
设项目【注1】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项目尚未完全建成,且该项目仍处于逐步投产阶段,因此目前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存在偏差。
注2:“补充流动资金”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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