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8证券简称:浙江正特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1)截至2024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东)558号中门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01《关于选举陈永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张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侯姗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冯慧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关于选举蒋志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金官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祝卸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关于选举侯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刘曼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
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004)。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11月30日的9: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二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
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
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5953660
传真:0576-85962776
电子邮箱:ztgf@zhengte.com.cn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7004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38。
2、投票简称:正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无非累积投票提案;
(2)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采用等额选举,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4、本次会议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选举票数编码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1.00应选人数4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永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1.01√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张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02√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侯姗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1.03√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冯慧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1.04√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2.00应选人数3人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蒋志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2.01√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金官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2.02√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祝卸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2.03√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
3.00应选人数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侯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3.01√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刘曼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3.02√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在截止登记日前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