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证券简称:永泰运公告编号:2024-10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夫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110人,代表股份数为5522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56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864609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70700股,因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1593909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为385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45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08人,代表
股份数为1667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1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107人,代表股份数为1067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52%。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数为1067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5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特别提示事项1、提案1-5、7-1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提案1-5、7-9、1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
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3、提案2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2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7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05%;
反对2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09%;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27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44%;反对2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97%;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提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7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99%;
反对2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5%;弃权
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37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72%;反对2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222%;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9%;
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5%;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59%;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9%;
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5%;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同意10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59%;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20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00%;
反对3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15%;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20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37%;反对3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204%;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发行股票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51%;
反对3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3%;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3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342%;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5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9%;
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5%;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59%;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9%;
反对2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7%;弃权
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2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31%;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9%;
反对2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1%;弃权
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2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22%;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9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07%;
反对2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7%;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29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03%;反对2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991%;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9%;
7反对2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5%;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2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2%;反对2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13%;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51%;
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5%;弃权
1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3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59%;弃权1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8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51%;
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5%;弃权
1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3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59%;弃权1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51%;
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5%;弃权
1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3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59%;弃权1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9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8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6%;
反对3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4%;弃权
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3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323%;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27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01%;
反对2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3%;弃权
1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27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65%;反对2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375%;弃权1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10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51%;
反对2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3%;弃权
1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2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41%;弃权1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51%;
反对2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3%;弃权
111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2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41%;弃权1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至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92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4%;
反对3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2%;弃权
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42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80%;反对3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227%;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51%;
反对2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3%;弃权
1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3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9%;反对2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141%;弃权1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