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2证券简称:源飞宠物公告编号:2024-031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1号温州源飞宠
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庄明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1102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股的74.90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05446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8380460股的74.60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557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股的0.295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679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8380460股的8.85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6121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股的8.55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57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股的0.295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9089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2509540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8380460股。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0896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1%;反对18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4%;弃权1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473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655%;反对186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204%;弃权1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侯珊珊、范雨婷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源飞宠物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源飞宠
物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