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证券简称:丽臣实业公告编号:2024-048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彪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
1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
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犯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三、备查文件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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