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证券简称:丽臣实业公告编号:2024-04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臣实业”)于2024年
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就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奥威”)、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威”)、上
海丽威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丽威达”)、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其他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丽臣奥威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与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9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2、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本次担本次担被担保方年度剩余担保方保前对本次保后对最近一期被担保经审可用担保方持股比融资机构被担保担保被担保资产负债方批担担保例方的担金额方的担率(未经审保额金额保金额保金额计)度长沙银行不超丽臣奥建设银行
丽臣实业100.00%3700013000900022000过40.07%威浦发银行
15000
民生银行建设银行不超上海奥
丽臣实业100.00%1800050005000过60.96%威交通银行
13000
不超上海丽
丽臣实业100.00%交通银行50000.000.00过59.53%威达
5000
广东奥长沙银行
丽臣实业100.00%180001800018000048.69%威东莞银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02月13日
3、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
4、法定代表人刘茂林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616601787P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丽臣奥威100.00%的股权
2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3311.8935623.54
负债总额22514.2014274.57
净资产20797.6921348.97
营业收入92206.9243153.46
利润总额2392.941198.45
净利润2482.301170.77
10、丽臣奥威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90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DB24000000073811 号】,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被担保人: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债权确定期间为: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
五、董事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旨在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前述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提
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190.35万元,该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公高保字第 DB24000000073811 号】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