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证券简称:丽臣实业公告编号:2024-04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袁志武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茂林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对外公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
1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产品,并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三、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