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证券简称:丽臣实业公告编号:2024-03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彪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1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备查文件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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