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证券简称:丽臣实业公告编号:2024-03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45.51 元,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102397.5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影响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669.99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50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141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66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640.8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1募集资金净额93669.99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74590.67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0.23
减:以闲置募投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净额1750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2061.75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640.8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93669.99万元分别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1年10月
2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同意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
2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与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
项目(二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17372.08万元。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
项目(二期)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上述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任何影响协议履行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募集资金存储余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901011029200117583募集资金专用户820006.73
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8170100100315141募集资金专用户1390042.40
长沙东风路支行
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090249000007募集资金专用户17169154.50
高建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090249000008募集资金专用户200244.86
高建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090249000009募集资金专用户14409.70
高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
66050078801700001329募集资金专用户0.15
东塘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
66050155200002191募集资金专用户311122.63
东塘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332922000001募集资金专用户68397.49
高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8005579募集资金专用户16435075.56
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合计36408454.02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151.27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计使用1.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预期年购买金额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性质起息日到期日化收益(万元)率兴业银行股2022年单位大额保本固定存单存续期内均
份有限公司70001月43.55%存单收益型允许转让长沙分行日兴业银行股2022年单位大额保本固定存单存续期内均
份有限公司10001月63.55%存单收益型允许转让长沙分行日兴业银行股2022年单位大额保本固定存单存续期内均
份有限公司20001月133.55%存单收益型允许转让长沙分行日
4兴业银行股2022年
单位大额保本固定存单存续期内均
份有限公司30001月143.55%存单收益型允许转让长沙分行日长沙银行股公司结保本浮2024年
2024年7月21.49%或
份有限公司构性存动收益23004月3日3.91%高建支行款型日长沙银行股公司结保本浮2024年
2024年7月21.49%或
份有限公司构性存动收益22004月3日3.91%高建支行款型日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件2)。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大额存单及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1.75亿元外,其余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6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3669.99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44.71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8372.0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4590.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0.97%截至期末投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项目达到预定本半年度
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半年度投资进度(%)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计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效是否达到预计效益诺投资总额总额(1)入金额(3)=(2)生重大变分变更)(2)期益
/(1)化承诺投资项目
1、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是38583.9726083.9738.2520051.3076.87%2022年6月1699.25否否
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
2、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
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是18666.7410166.741621.537854.7777.26%2020年9月417.82否否设项目
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
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是17372.080.00-------产线建设项目
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否5047.205047.2018.80231.194.58%2027年12月-实施中否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75、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
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否-21000.001101.2719760.4894.10%2024年5月-34.49否否
目(一期)
6、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
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否-17372.081864.8612692.9373.07%2024年12月-实施中否
目(二期)
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14000.0014000.0014000.00100%2021年10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3669.9993669.994644.7174590.6779.63%2082.58
1、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募投项目于2023年2月转入正式生产阶段,2024年1-6月受市场竞争加剧及原料价
格波动的影响,项目实现净利润1699.25万元,达到预计收益的62.49%。
2、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主要生产线已于2020年9月初步建成并投入运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行,2021年已达到项目预计效益。2024年1-6月受市场竞争加剧及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项目实现净利417.82万元,达到预计收益的37.84%。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3、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12万吨)于2024年5月初进入试生产阶段,
从试运行、投产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时间,也相应推迟了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13万吨)的建设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内面积约79.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该土地使用权与“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地块毗邻,公司考虑到建设规模、用地限制以及配套研发更情况的需要,将“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部分主体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1、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整情况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
8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一期项目。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经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二期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为17372.08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增加华东地区产能规模,增强对华东地区和国外客户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经2022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3398849.7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7933033.27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5465816.5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置换情况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441A016833 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资金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8日和11月1日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91、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该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情况
起12个月之内有效。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4、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5亿元购买了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大额存单及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大额存单及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17500万元外,其余均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专向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10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入本半年度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变更后的项目可行变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半年度实是否达到预计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募集资金总额实际投入际累计投入(%)(3)=(2)/性是否发生重大变项目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效益
(1)金额金额(2)(1)化
1、广东丽臣奥威实业
年产25万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
表面活性剂
2、上海奥威日化有限21000.001101.2719760.4894.10%2024年5月-34.49否否
生产基地及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总部建设项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
目(一期)项目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表面活性剂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
17372.081864.8612692.9373.07%2024年12月-实施中否
生产基地及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总部建设项建设项目
目(二期)
合计-38372.082966.1332453.3484.58%--34.49--
一、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1、变更的原因: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在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持续优化建设购置方案及控制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依托利用已有装置(部分生产共用设施设备与前期已建产线配套设施实现共用)、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优化产线11工艺布置以及仓储布局)以及关键点设备国产化(引入国内先进磺化生产线,实现替代进口)等方式,有效地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表面活性剂产能和市场竞争力,公司调整部分上述节约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此外,上海奥威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内面积约79.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年产
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该土地使用权与“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地块毗邻,公司考虑到建设规模、用地限制以及配套研发的需要,将“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部分主体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实施。
2、决策程序: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经2021年12月
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二、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
1、变更原因:
近年来洗涤用品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2021年国内合成洗涤剂全年产量1037.7万吨,同比下降7.2%。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现有产能已能满足当前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投资成本及效益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表面活性剂产能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丽奥科技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于“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建设。这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增加华东地区产能规模,增强对华东地区和国外客户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决策程序:《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并已经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9)。
12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12万吨)于2024年5月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初进入试生产阶段,从试运行、投产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时间,也相应推迟了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目)
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13万吨)的建设进度。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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