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70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2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所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方案、年报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