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27081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军先生、孙亮女士、蒋晶晶女士、尹保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夏富彪先生、李玥女士、熊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夏富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聘任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不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泽荣女士、胡云林先生、张利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已满六年,不再参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换届选举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独立董事刘泽荣女士、胡云林先生、张利女士已确认与董事会及本公司之间无意见分歧,且无其他有关其退任的事项须通知公司、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军先生
出生于1967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
2008年2月担任武汉市捷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3年10月至
2010年2月历任蓝波湾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12月至
2017年6月担任广州乐万家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8月至2019年2月担任深圳乐居万家董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羽明华”)执行董事;2019年10月至今担任中旗(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年3月起历任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
兼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周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45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6%,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640.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1%,通过青岛明琴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合计
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13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军先生与董事孙亮女士是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孙亮女士
出生于1983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9年3月至
2018年8月,历任公司销售经理、营销总监;2015年12月至2017年10月,担任中旗
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20年4月,担任珠海羽明华经理;
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孙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军是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蒋晶晶女士
出生于1970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3月至2018年8月,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蒋晶晶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9.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9.25万股,占总股本的0.25%,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9.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尹保清先生
出生于1968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3月至
2018年8月,历任中旗有限设备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总工程师;2013年11月至
2018年8月,担任中旗有限监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珠海羽明华监事;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职务。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尹保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50万股,占总股本的0.06%,通过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夏富彪先生
出生于1970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
2013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职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夏富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玥女士
出生于1968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4年1月至2023年8月,曾任职于渤海银行武汉分行、渤海银行长春分行、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渤海银行投资银行部、渤海银行资产管理部、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退休。
李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熊斌先生
出生于1986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3年7月至2020年12月,曾任职于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优品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臣天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广
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1月至今,任职于珠海横琴湾区零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总经理。
熊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