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告编号:2025-011
转债代码:127081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中旗新材;证券代码:001212)于2025年4月1日、4月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5年3月31日,广东星空科技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空科技”)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羽明华”,曾用名: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军、青岛明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星空科技拟协议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合计3049891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7%。
同日,星空科技的一致行动人陈耀民与海南羽明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耀民拟协议受让海南羽明华持有的6119327股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并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上述事项外,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并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对《2024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的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