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1证券简称:双枪科技公告编号:2024-080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泰信”)持有公司股份462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注:公司总股本的有效计算基数为71203800股,即总股本72000000股剔除公司2024年8月3日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796200股)。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华睿泰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华睿泰信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1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注:公司总股本的有效计算基数为71009200股,即总股本72000000股剔除公司2024年10月10日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9908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西湖国际 A 座 19 楼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0日股票简称双枪科技股票代码001211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1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71.21 1.00
合计71.21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多选)
其他□(因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后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462.286.49391.075.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62.286.49391.075.51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备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71203800股,即总股本72000000股剔除公司2024年8月3日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796200股;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的有效计算基数为71009200股,即总股本72000000股剔除公司2024年10月10日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990800股。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睿泰信持有公司股份462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计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划过21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睿泰信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內,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2、华睿泰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2024年10月10日,华睿泰信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华睿泰信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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